2025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安徽考區公告
【導語】消防工程師網從安徽人事考試網了解到,關于《2025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安徽考區公告》公告已公布,具體如下: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5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5〕36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2025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安徽考區考務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試設置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設置《消防安全技術實務》(客觀題)、《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客觀題)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主觀題)3個科目。
具體考試時間及科目如下: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
11月8日 |
9:00-11:30 |
消防安全技術實務 |
14:00-16:30 |
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 |
|
11月9日 |
9:00-12:00 |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大綱以《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大綱》(2021年版)為準,見社會消防技術服務信息系統 (https://shhxf.119.gov.cn)或應急管理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網站(www.cccf.net.cn/article/20675)的通知公告。
(二)考試管理模式
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應試人員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一科)的應試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二、報考條件
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關于印發〈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和〈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6號)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
報考條件中,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是指消防技術咨詢與消防安全評估、消防安全管理與消防技術培訓、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消防安全監測與檢查、火災事故技術分析等消防技術工作;學歷、學位是指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學位,包括參加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電大開放教育、網絡遠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所取得的學歷、學位等。工作年限、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可累計,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年限。
(一)考全科報考條件
1.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5年。
2.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
4.取得消防工程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5.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6.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均相應增加1年。
《消防工程相關專業新舊對照表》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http://www.cpta.com.cn/testCondition/509.html)。
(二)免一科報考條件
符合上述報名條件,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消防安全技術實務》科目,只參加《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2011年12月31日前,評聘高級工程師技術職務的。
2.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或者勘察設計各專業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的。
三、報名和資格核查
本次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有關告知承諾制具體內容請參考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報考人員按如下流程完成報考:
(一)注冊用戶
報考人員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點擊“網上報名”模塊,進入“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按照平臺規定的流程注冊用戶。
報考人員注冊前,須從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并使用該軟件進行照片審核處理。通過審核工具生成的報名照片上傳后被自動識別為合格,考試機構不再對照片進行人工審核。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和證書查詢認證系統,請慎重選用。
新注冊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注冊時,系統對身份、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查,核查及注冊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已注冊報考人員須補充完善個人信息,核查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身份信息在線核查的證件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社保卡。
注冊用戶功能全年開放,身份、學歷學位信息在線核查結果最遲將于信息提交后24小時內反饋,請報考人員及時完成注冊,以免影響報名。
為加強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管,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并在報名期間按報名地考試機構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
(二)填寫報考信息
完成注冊的報考人員應于2025年9月2日9:00至9月12日16:00期間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點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板塊,選擇相應考試進入“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填寫報考信息。根據有關規定,報考人員原則上應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報考時要認真閱讀報考須知和中國人事考試網報考條件專欄(http://www.cpta.com.cn/testCondition.html)中本考試報考條件。
根據告知承諾制有關要求,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其中,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以及根據有關規定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請報考人員認真閱讀以下事項:
1.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不實承諾可能承擔的責任、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考試組織機構不再索要有關證明,依據承諾辦理報名相關事項。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包括:
(1)已知曉告知事項;
(2)已符合報考條件;
(3)填報的信息真實、客觀;
(4)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受處理。
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撤回承諾。撤回承諾后,報考人員應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事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2.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后,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事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鄭重提醒:報考人員須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完成信息確認環節,否則視為未完成報名。
(三)資格核查
按照告知承諾制有關要求,應對報考人員進行報考資格核查,具體包括在線核查和現場核查兩種方式。
1.在線核查。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注冊時,網上報名系統通過政務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對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等信息進行在線核查,完成相關數據核查后方可繼續報名。
報考人員在提交報考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與報考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
2.現場核查。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撤回承諾申請的報考人員,以及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均須參加現場核查。請上述應接受現場核查的報考人員于2025年9月12日16:00前將有關證明材料電子版上傳到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作為輔助,并于9月12日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查看各市現場核查具體安排,按要求參加現場核查。現場核查所需材料如下:
(1)從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下載打印的報名表1張,并簽字確認;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與報名表上的證件類型一致);
(3)本人學歷、學位證書(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的,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打印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
(4)所在單位出具的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證明,以及報考條件中列舉的其它材料;
(5)報考級別為免一科的報考人員還應提供本人2011年12月31日前評聘的高級工程師職務聘任證書,或者提供本人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或勘察設計各專業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
上述證件、證書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報考人員資格核查工作貫穿考前、考中、考后全過程。任何階段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即給予其報考資格或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鄭重提醒:在核查前,報考人員可自行修改報考信息;核查后,報考人員不能進行修改。修改報考信息將自動取消報名信息確認狀態,請謹慎操作。請報考人員嚴格按照流程和提示進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安徽省人事考試網、各市人事考試網站通知。報名技術問題可咨詢0551-12333接通后轉2,資格核查問題可咨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消防救援部門。
(四)網上繳費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印發的《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印發的《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皖價費〔2015〕123號)規定,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客觀題科目每人每科收65元(含上繳國家考務費15元)、主觀題科目每人每科收69元(含上繳國家考務費19元)。
通過核查的報考人員應于9月22日16:00前登錄網上報名系統,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繳納考試費用。未按規定的流程和時限辦理報名手續或未支付考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繳費成功后原則上不予退費。
四、考試
(一)準考證打印
本次考試考點設在設區的市政府所在地,選用標準化考場,請應試人員于11月4日16:00后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并提前做好有關準備。
(二)答題方式
應試人員作答前,務必認真閱讀試卷封二“應試人員注意事項”和答題卡首頁“作答須知”。應試人員須使用黑色墨水筆在相應位置或區域認真填寫姓名、準考證號、試卷代碼(如需填寫),并使用正規2B鉛筆按規范填涂樣式填涂對應信息點并進行檢查,確保信息完整、準確。客觀題應使用正規2B鉛筆按規范填涂樣式按題號填涂答案選項對應的信息點;主觀題應使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卡對應的題號區域邊框內作答,超出的作答無效。
應試人員應試時憑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與報名時使用的證件一致)進入考場,嚴禁將手機、智能手表(手環)、藍牙耳機等具有通信、記錄、拍照、存儲、傳輸功能的電子設備帶至座位。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
(三)其他事項
2025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執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程》(人社廳發〔2021〕18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監考手冊》和《安徽省人事考試考點考場管理細則(試行)》(皖人社發〔2013〕5號)等有關規定;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應試人員應試時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造成雷同答卷。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五、成績公布和合格標準
考試成績預計于2026年1月下旬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對外公布。應試人員可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電子社保卡(皖事通、支付寶、微信、云閃付、各社保卡合作銀行APP等均可申領)的“全國服務—專業技術人員考試成績查詢”模塊和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查詢成績。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程》,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請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0日內在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成績查詢頁面點擊“成績復查”按鈕填寫相關信息申請成績復查,逾期不再受理。對于申請主觀題科目成績復查的,省人事考試院匯總復核申請報送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由其協調負責成績復核并將結果反饋至省人事考試院,屆時申請人可在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成績查詢頁面點擊“主觀題復查結果”按鈕查詢;對于申請客觀題科目成績復查的,省人事考試院協調負責成績復核,申請人可在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成績查詢頁面點擊“客觀題復查結果”按鈕查詢。成績復查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數合計和登錄是否有誤,復查后的成績為最終成績。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33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行相對固定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告》,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為試卷滿分的60%。
六、監督管理
根據告知承諾制有關要求,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后,相關部門將加強全面監督管理,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一)日常監管
對已作出承諾的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已經全部在線自動完成核查的,且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無記錄的,原則上可免予現場核查。相關部門將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管、智慧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
1.隨機抽查。按一定比例進行隨機抽查,重點核查報考人員的踐諾情況。
2.重點監管。對報考免試級別且無法在線核查免試相關證明材料,或被社會監督舉報的報考人員進行重點監管,報考人員應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3.智慧監管。通過大數據比對、人工智能技術、特定條件判斷等方式進行智慧監管。
(二)社會監督
對于核查難度較大的證明材料,有關單位將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公示相關人員承諾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三)不實承諾處理
報考人員承諾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給予其考試報名無效的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取得注冊證書的,由注冊機關撤銷其注冊,并依據相關規定處理。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有關機構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報考人員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七、證書發放
考試合格并通過踐諾情況抽查的人員,由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證書。資格證書采用電子證書和紙質證書兩種形式,紙質證書由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要求發放,電子證書由考生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自行查詢下載。
八、咨詢電話
序號 |
地市名稱 |
咨詢電話 |
1 |
合肥 |
0551-12333接通后轉1 |
2 |
蕪湖 |
考務咨詢電話:0553-3991188 政策咨詢電話:0553-3991138 |
3 |
蚌埠 |
考務咨詢電話:0552-12333 政策咨詢電話:0552-3110635 |
4 |
淮南 |
考務咨詢電話:0554-6652405 政策咨詢電話:0554-6649185 |
5 |
馬鞍山 |
0555-8880232 |
6 |
淮北 |
考務咨詢電話:0561-3050602 政策咨詢電話:0561-3881256 |
7 |
銅陵 |
考務咨詢電話:0562-2168711 政策咨詢電話:0562-2168521 |
8 |
安慶 |
0556-5347170 |
9 |
黃山 |
0559-2359197 |
10 |
亳州 |
考務咨詢電話:0558-5118606 政策咨詢電話:0558-5132010 |
11 |
阜陽 |
考務咨詢電話:0558-2262161 政策咨詢電話:0558-2259196 |
12 |
宿州 |
考務咨詢電話:0557-3023453 政策咨詢電話:0557-3021623 |
13 |
滁州 |
考務咨詢電話:0550-3022253 政策咨詢電話:0550-3026363 |
14 |
六安 |
考務咨詢電話:0564-3334019、0564-3332122 政策咨詢電話:0564-3379851 |
15 |
宣城 |
0563-3036887、0563-2719587 |
16 |
池州 |
考務咨詢電話:0566-2617353 政策咨詢電話:0566-2022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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