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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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西健康管理師考試對培訓機構有那些要求
(一)職業培訓機構的條件
1.由山西省教育部門、人社部門、民政、工商部門依法批準成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質的職業培訓機構;
2.經批準的業務范圍應明確包含衛生健康行業職業工種(健康管理師);
3.配備有衛生健康行業職業標準規定的相應師資、教學場地、教學設施設備。
機構需提供以上證明材料的原件(核對后退回)和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印章,由我中心留存備案)。
(二)提供培訓證明材料
根據國家職業標準規定必須經培訓后才能申報鑒定的對象,按照“誰培訓、誰證明、誰負責”的原則,由符合第一條條件的培訓機構統一提供培訓證明材料。
1.培訓方式為面授的職業培訓機構需提供資料。
(1)不少于“職業標準”中規定的標準學時課程安排表;
(2)師資情況介紹;
(3)教學場地、教學設施設備介紹;
(4)參加培訓學員花名冊(包括姓名、性別、學歷、專業、聯系方式)以及培訓上課記錄等。
2.培訓方式為網絡課程的職業培訓機構需提供資料。
(1)不少于“職業標準”中規定的標準學時網絡課程安排;
(2)參加培訓學員花名冊(包括姓名、性別、學歷、專業、聯系方式);
(3)學員參加網絡課程學習,課時完成情況后臺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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