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閱讀:浙江紡織服裝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浙江紡織服裝職業技術學院
2022年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招生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浙江紡織服裝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浙江紡織服裝職業技術學院是由寧波市政府舉辦的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院校,是首批國家教育信息化試點單位、浙江省高職優質校建設單位、首批教育國際化特色高校建設單位、浙江省首批數字校園示范校。
學校坐落于寧波市北高教園區,交通便利,緊鄰地鐵2號線和5號線,可直達寧波機場、火車站、客運中心和城市中心商圈。學生宿舍條件優越,配置空調、網絡和獨立衛生間,生活區有“網紅”餐廳、購物超市、咖啡廳、創業一條街等便利生活設施。
學校占地面積600多畝,現有在校生1萬余人、教職工700余人。學校師資力量雄厚,中高級職稱教師占比78%。在聘專職外籍教師10人、港澳臺教師3人。現有專業38個,其中中央財政支持專業2個,省級優勢專業及特色專業10個,省級示范專業4個。學校專業實訓條件優越,有8個省級以上生產性實訓基地,其中3個為國家級。擁有大型藝術劇院和200多個紡織、服裝、新零售、機電、數字媒體和藝術設計類校內外實訓基地。
學校圍繞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依托浙江省及寧波市區域和產業優勢,緊密對接浙江省萬億級產業規劃和寧波“246” 萬千億級產業集群建設發展規劃。以“修德、長技、求真、尚美"為校訓,通過全面深化校企(地)合作和國際合作,服務區域經濟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服務師生成長成才,全力創建國內有重要影響、特色鮮明的高水平高職院校。學生專業技能和綜合素質顯著提高。在省級及以上各類學科和技能大賽中獲獎數量和獲獎層次大幅提升,在全國“ 挑戰杯"創新創業創效大賽中獲得特等獎、一等獎;近三年共獲得市級以上技能大賽獎1000余項;畢業生就業率和畢業后三年內創業率都穩定在較高水平,社會及用人單位滿意度逐年上升。學校榮獲寧波市" 教育服務經濟貢獻獎”、寧波市“教育推動獎"等榮譽稱號。
第四條 學校全稱和浙江省代碼:浙江紡織服裝職業技術學院、025;學校成人高等學歷教育辦學層次:高中起點專科;學習形式:業余、函授;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浙江紡織服裝職業技術學院、成人高等教育。
學校地址:浙江省寧波市風華路495號(郵編:315211)。
第三章 招生計劃和錄取原則
第五條 招生范圍:浙江省;招生計劃:以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準。
第六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省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錄取原則。
第七條 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政策和規定,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成績達到投檔分數線的考生按照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原則,藝術類的考生達到投檔分數線,則按照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原則。
第八條 根據生源情況需要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由學校向省教育考試院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第九條 學校執行省教育考試院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
1.根據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投檔名單(省教育考試院根據考生志愿,分科類按招生計劃比例向學校投放考生電子檔案)進行擇優錄取。
2.對所有進檔考生,參照其專業志愿填報順序,按照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和錄取的專業。
3.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
4.在招生計劃許可的情況下,各專業招生人數可視成人高考上分數線人數和學校辦學資源而定,且同科類專業之間可適當調劑。
5. 藝術類考生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專業課加試。考生在文化統考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原則上按加試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條 錄取結果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同意并向社會公布后,由學校按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同意的本年度錄取新生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四章 招生專業
專業名稱 |
學制 |
學費(元/年) |
學歷層次 |
學習形式 |
建筑裝飾工程技術 |
2.5年 |
2700元 |
專科 |
函授 |
服裝設計與工藝 |
2.5年 |
2700元 |
專科 |
函授 |
服裝設計與工藝 |
2.5年 |
2700元 |
專科 |
業余 |
動漫制作技術 |
2.5年 |
2700元 |
專科 |
業余 |
電子商務 |
2.5年 |
2700元 |
專科 |
業余 |
市場營銷 |
2.5年 |
2700元 |
專科 |
業余 |
城市軌道交通機電技術 |
2.5年 |
2700元 |
專科 |
業余 |
藝術設計 |
2.5年 |
2700元 |
專科 |
業余 |
人物形象設計 |
2.5年 |
2700元 |
專科 |
業余 |
(注:1、其中報讀藝術設計、人物形象設計的考生,需參加學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加試考試,考試時間為:2022年10月左右,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考試地點為:寧波市風華路495號;2、服裝設計與工藝、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專業函授學習形式僅限溫州技師學院學生報考。)
第五章 入學和收費
第十一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需持錄取通知書、準考證原件及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第十二條 根據《關于調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費標準的通知》(浙價費〔2014〕245號)文件規定收取學費。
第六章 畢業
第十三條 學生在規定的學習期限內修滿本專業教學計劃的要求,即可畢業。由浙江紡織服裝職業技術學院頒發經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屬國民教育系列的成人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第七章 附則
第十四條 學校聯系方式:
電話和傳真:0574-86329758、86329776
通訊地址:寧波市風華路495號浙江紡織服裝職業技術學院繼續教育學院
郵編:315211
第十五條 本章程由浙江紡織服裝職業技術學院繼續教育學院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和規定不一致的,以上級有關政策和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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